时间:01-18人气:19作者:淡抹丶悲伤
郡县制确立于春秋战国时期,秦国在公元前221年统一六国后正式推行。这一制度取代了分封制,由中央直接任命地方官员管理郡县。全国分为36郡,后增至40余郡,郡下设县。秦始皇通过郡县制加强中央集权,地方官员由皇帝任免,不得世袭。
郡县制对中国历史影响深远,延续至清朝灭亡。汉代继承这一制度,郡县数量增至100多个。唐代设道、州、县三级,宋代设路、府、县。明清时期基本沿袭元朝的行省制度,但郡县制的核心思想始终未变。这一制度奠定了中国两千多年地方行政的基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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