时间:01-18人气:23作者:捅破卫生纸
三法司指古代中国的刑部、大理寺和都察院三个机构。刑部负责审核全国刑名案件,大理寺掌管审判复核,都察院监察百官纠劾不法,三者互相制衡确保司法公正。这些机构分工明确,共同维护古代法律体系运行。刑部主审,大理寺复核,都察院监督,三者缺一不可。
三法司制度始于唐朝,完善于明清时期。刑部下设清吏司处理具体案件,大理寺评事参与审判,都察院御史负责弹劾。遇到重大案件,三机构会联合会审。这一制度体现了古代司法的严谨性,有效防止了冤假错案的发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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