青岛公积金要给全部员工缴纳吗?

时间:01-19人气:17作者:怪我多虑

青岛公积金法律规定企业必须为全部在职员工缴纳,这是强制性的社保福利。企业不缴纳属于违法行为,员工可以向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举报投诉。员工入职后企业应在30日内办理公积金账户,每月按时足额缴存,不得无故拖欠或漏缴。公积金缴存基数是员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,企业和员工各承担一半,全部存入个人账户。

青岛公积金覆盖所有企业职工,包括合同工、劳务派遣工和临时工。企业规模大小不影响缴纳义务,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也可自愿缴纳。公积金账户可随工作变动转移,不影响个人权益。员工离职后账户可保留,继续计息,未来购房、租房或退休时均可提取使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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