时间:01-17人气:23作者:挽及清风
过去的地主在西藏被称为“差巴”,意思是“支差的人”。差巴拥有土地,但需要向政府缴纳赋税和提供劳役。有些差巴家境富裕,拥有大量土地和牲畜,而家境贫寒的差巴则依靠租种土地维持生活。西藏的地主制度存在了几百年,直到1959年才被废除。
西藏还有一种叫“堆穷”的人,意思是“小户人家”。堆穷没有土地,只能租种差巴的土地,生活非常艰苦。堆穷需要缴纳高额地租,有时收成的一半都要交给地主。地主和堆穷之间的差距很大,社会等级分明。差巴和堆穷都是旧西藏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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